杀一个人,往往需要理由,有时是因为金钱,有时因为仇恨,甚至有时,仅仅是因为饥荒时的一块窝头。

霍也杀过人,虽然只杀过一个,但却早已清晰意识到,杀人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
那时候的霍也,还是在艾迪生长的那个名为索拉地下城贫民窟过着学生生涯,因为政策不得不建立的学校,在那个整日里都要为能否活下去而奔波的地方,鹤立鸡群。

霍也那时化名周许,年纪轻轻,在地下城人称“许爷”!

霍也当时没想当什么爷,可是那里实在是太乱了,不知是家庭环境影响,又或是与生俱来,霍也的正义感都不允许那里如此肮脏。

于是人生中唯一一次,他杀了一个人,一个几乎将《索拉殖民地刑法》上所有书写出的罪行全部犯下的家伙,一个一定会被普罗大众认定应该去死的家伙。

他将那人抓到了地下城的城门上,用麻绳缠住对方的脖子,一脚踹了下去。

看着那人逐渐憋紫的脸,双腿无力地在空中狂蹬,痛苦却无声的哀求,霍也内心毫无波澜,没有愉悦,没有同情,没有彷徨,什么都没有。

要问为什么?霍也的回答是,有的人,该死!

金普贤的价值观已经彻底扭曲,放任他不管,不管他霍也今晚会不会死,日后都一定会有无辜者受害。不能等他杀了人再以法律判处,必须将这个危险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之中!

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,金普贤竟然会如此难缠,他们的确是四打一的,甚至暗处还埋伏着上官玉蝶,可是金普贤的瞬间移动就好像是不需要异能一般,每每被他们围攻无路可退之时,他便直接一个传送,就要偷袭一人。

他的匕首上涂了不知名的毒药,会不断地破坏中毒者的细胞,在场除了霍也谁都抗不住一下。

霍也自然不可能让他得逞,果断以身作盾,加上随时开启的光漾繁波这个防御异能术,勉强算是护住了所有人周全,他把人叫来帮忙的,如果有谁因为他出了意外,他问心有愧!

被寄生体的控制的异能行者会逐渐丧失理智,但是异能却会得到大幅度的增长,如果现在将金普贤比作灾祸,那无疑已经到了天灾级的级别。

“哈啊,哈啊,哈啊~”霍也和金普贤都喘着粗气,金普贤毕竟还是在一对四,毕竟还是会吃力许多,而霍也,则是因为中毒。

战斗让霍也的血压升高,血液流速加快,毒素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循环到了全身,没错,就是这感觉,当初他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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